年齡: 18 - 70歲
學歷: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,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;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;或
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及格、具五年或以上工作經驗及通過語文能力測試。
(學員必須於開課日前提供學歷證明文件以核實資格。如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,本中心保留取消其報名資格的權利。 被取消資格報名者的學費,將不獲退還。)
技能:
重要提示:
- 受疫情影響,中心有機會按個別課程情況作出特別安排,包括將面授課堂更改為網上授課或延期舉行。中心將於開課前聯絡學員有關安排
- 由於中心部分上課地點為「疫苗通行證」的受限處所,學員出席課堂時,須使用「安心出行」及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紀錄。如報名後學員未能符合有關上課條件,恕中心未能安排退款
課程獲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(HKMAAL)及香港政府資歷架構(第三級)認可,成功修畢學員可向HKMAAL申請成為「綜合調解員」。課程教學內容以系統化理論及各種案例示範,協助學員掌握專業調解的技巧及知識,完成課程學員將能應付一般爭議之調解處理方法。